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2025-09-29 发布:人工智能学院 点击:0次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8] 3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院组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为了规范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张颖、周长兵
副主任委员:李林、明冬萍
委员:孙大为、王玉柱、龙腾、张春晓、吴伶、卜灵、李卓、薛晶晶、吕慧敏、张文娉、高张翔(学生代表)
二、申请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不含全日制MBA、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在规定的学制或正常学习年限内,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正常学习年限为4年或5年,直博生正常学习年限为6年;
7、按学校规定报到、注册并缴纳学费。
三、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分年级评定办法
1、硕士二年级
(1)推免硕士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不计入各学院分配名额,但以上同学仍需在北地学工系统中申请;
(2)如果二年级硕士生课程考核合格、无违规违纪、虚假行为等,且科研成果符合本细则第五条科研成果分值标准一览表中的第1-4项,则可优先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3)其他硕士生:各学科分别按硕士生(不含推免硕士生)人数比例分配指标(四舍五入,如果四舍五入后的人数超过指标数,则符合四舍五入但数值最低的直接取整);硕士二年级学业奖学金等级按以下顺序从高到低依次确定:①按硕士一年级全部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②如果硕士一年级全部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按硕士一年级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学位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③如果硕士一年级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学位课的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按硕士一年级公共基础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④如果硕士一年级公共基础课的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按硕士一年级专业基础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⑤如果①、②、③、④均相同,则按硕士一年级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学位课的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4)有违规违纪行为,在学校处分期内者、课程考核或其他培养环节不合格者(含推免生)、学术行为不端者、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本人未提出申请者以及在申报材料中有虚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5)免修课程的具体成绩,依据研究生培养手册按87分计算。
2、硕士三年级
(1)推免硕士生:符合条件的推免硕士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且不占用本学院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
(2)其他硕士生:硕士三年级学业奖学金等级以科研成果及综合表现为主要依据,分等级评定。如果科研成果相同,按以下顺序从高到低依次确定:①按硕士阶段全部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②如果硕士阶段全部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按公共基础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底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③如果公共基础课的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按专业基础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底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④如果①、②、③均相同,则按硕士阶段所修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学位课、选修课的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3)有违规违纪行为,在学校处分期内者、课程考核或其他培养环节不合格者(含推免生)、学术行为不端者、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本人未提出申请者以及在申报材料中有虚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四、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分年级评定办法
1、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特等奖
2022级、2023级、2024级博士生(包含直博生)完成注册、课程考核以及各项培养环节且均合格者可参评,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中的博士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标准进行评定。2024级直博生可以参评特等学业奖学金,若未评选上按照一等学业奖学金发放。
2、博士二年级
(1)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二年级时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以上同学单列指标,不占用本学院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
(2)如果二年级博士生课程考核合格、无违规违纪、虚假行为等,且科研成果符合本细则第五条科研成果分值标准一览表中的第1-4项,则可优先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3)博士二年级学业奖学金等级按以下顺序从高到低依次确定:①按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学位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②如果以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学位课的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按博士一年级公共基础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③如果博士一年级公共基础课的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按博士一年级专业基础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④如果①、②、③均相同,则按博士一年级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学位课的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4)有违规违纪行为,在学校处分期内者、课程考核或其他培养环节不合格者(含推免生)、学术行为不端者、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本人未提出申请者以及在申报材料中有虚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2、博士三年级、博士四年级
(1)以科研成果及综合表现为主要依据,分等级评定。
(2)有违规违纪行为,在学校处分期内者、课程考核或其他培养环节不合格者(含推免生)、学术行为不端者、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本人未提出申请者以及在申报材料中有虚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3、博士五年级及以上(正常学制内)
(1)以科研成果及综合表现为主要依据,分等级评定(若可参评人数较少可能与其他学院共同参与校级评选完成等级评定)。
(2)课程考核或其他培养环节不合格者(含推免生)以及本人未提出申请者,一律只能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
(2)有违规违纪行为,在学校处分期内者、学术行为不端者、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以及在申报材料中有虚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五、科研成果积分认定办法
1、科研成果积分标准
考虑我院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研究生科研成果分值参照JCR分区标准(来源web of science)和中国科协《中国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制定,标准见下表。
研究生科研成果分值标准一览表
2、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1)当科研成果积分相同时,①按照学术成果中最高JCR分区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②若最高JCR分区级别仍相同,则按期刊影响因子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③若影响因子仍相同,则按照所有课程的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六、评审程序与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院获奖学生名单后,将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2、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1、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2、由于出国学习、生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学籍异动手续的研究生,待其恢复学籍并按要求缴纳学费后再进行评定和发放学业奖学金。
3、本校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学生在学业奖学金评定中可以提一档,如果已经是一等将不再提高,该类学生在填写表格时请于《人工智能学院2024年学业奖学金评选信息总表-硕士生/博士生》表格的备注栏中注明“入伍退役复学”,科研成果积分和学习成绩照常计算,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提档。
4、其他未尽事宜,由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5、本实施细则只适用于2025年2020-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由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