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人工智能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026-04-20 发布:人工智能学院 点击:252次
各位同学: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可参评学生范围
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港澳台毕业生、定向委培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能够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不合格课程记录。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身心健康;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5.在校期间应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包括但不仅限于“北地先锋”十佳学生、“北地自强之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方面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6.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地区、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三、评选流程
毕业生可以通过年级推荐、学院分团委推荐、党支部推荐等三种方式申报优秀毕业生。
通过年级推荐的申报的毕业生,经毕业生本人进行申请,班级、辅导员评议,学院评审后公示。
通过学院分团委推荐、党支部推荐两种方式申报的毕业生,经学院分团委、学生党建负责人审核后确认推荐名单,学院评审后公示3天。
对优秀毕业生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组提出纸质版实名申诉,学院评审工作组将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1、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推荐名额择优推荐,注意每人仅可参评1次。
2、对于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个人进行处理。
3、经公示无异议已获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离校前如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将撤销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4、获奖学生有义务配合学院和学校做好相关宣传活动。
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 颖 周长兵
副组长:李 林 明冬萍
成 员:管 青 刘锦绣 卜 灵 李 梅
夏军宝 刘 品 逯婷婷 王嘉伟
张文娉 张诗豪 高张翔(学生代表)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4月20日
校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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